2012年12月21日下午,我廠組織了全廠中層干部進行了法律知識考試。此次考試包括《刑事訴訟法》、《行政強制法》、《國家賠償法》、《仲裁法》、《個人所得稅法》、《野生動物保護法》、(江西省義務教育條例),以及《公共機構節(jié)能條例》、《江西省公共機構節(jié)能管理辦法》等重點法律知識考試,使參考干部對以上法律與條例有了進一步的了解與加深。
通過此次考試,不僅促進了廣大干部學習法律知識的積極性,還提高了政治理論素養(yǎng),增強了學習意識,加深了對相關法律知識的了解,達到了“以考督學、以考促學”的目的,增強了依法辦事意識,提升了自覺運用法律手段解決各種矛盾和問題的能力,為今后的工作與生活提供了幫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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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昌市服裝一廠
2012年12月21日